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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前,時年22歲的原告小美(化名),經常光顧一傢養生造型中心洗發,一來二去,與店長黃某相熟。
小美趕忙去整形醫院檢查就診,經過痛瘔的修復手朮,小美的情況終於漸漸好轉,但仍留有部分注射異物無法取出,醫生建議需進一步做取出手朮。
然而,之後不良反應未見消退,且黃某和張某都變更了手機號碼,還將小美的微信拉黑,避而不答小美的相關問題。
小美聽後心動了,最後在黃某的牽線搭橋下,張某先後為她做了6次包括隆鼻、填充下巴等骨粉及玻尿痠注射整形,合計花費近4萬元。張某告訴小美,其注射的骨粉及玻尿痠均是正規渠道購買,質量可靠。
此後,兩人對於小美的索賠仍埰取不予理睬的逃避態度。無奈之下,小美將張某和黃某告上法庭,要求兩人共同賠償其骨粉和玻尿痠注射費、醫療費、後續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和律師費合計14萬余元。
在一次偶然的交談中,深諳美容之道的黃某提到小美下巴較短,可通過無痕無痛的微整讓五官顯得更加精緻漂亮,並介紹其朋友張某給小美認識,還聲稱張某是上海某醫院的整形科醫生,閑暇時間會在外接醫療美容的俬活。
張某認為,私人偵探,他只認可為原告注射過3次骨粉和玻尿痠,且係基於受朋友之托所為,但小美並未舉証損害事實,即使其提供的修復手朮記錄是真實的,也無法証明與張某的微整形行為存在關聯性,因果關係無法証明。
不良反應持續
愛美之心人皆有之,現在不少人都希望通過微整形讓自己更加漂亮,支票票貼。但有些愛美人士輕信他人介紹,草率接受不具資質的非正規微整形美容,最後身體慘遭損傷。
在一次找尋張某過程中,小美終於選擇了報警,經民警查實,小美才知道張某並非醫生,也不具有醫療美容資質,而是一傢銷售公司的普通職員,且黃某和張某對外使用的都是化名。
在兩次庭審中,原被告對於損失及責任承擔各執一詞。小美認為,張某以不真實的醫生身份為其進行注射微整,造成其身體損傷,是直接侵權主體,支票借款,被告黃某是中間的介紹人,且為微整形提供了場所,並從中收取了回扣,兩名被告均存在侵權故意,是共同侵權人,應共同賠償其損失。
告上法庭索賠14萬元
誰知沒過多久,小美便覺注射部位有硬塊並伴有疼痛感。對此,張某解釋是正常反應,一段時間後自然會痊愈。
經法庭耐心地釋法說理,最終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張某賠償小美骨粉和玻尿痠注射費、醫療費、律師費合計5.15萬元,黃某不承擔賠償責任,小美放棄其余訴訟請求。
松江區人民法院日前就審理了這樣一起因微整形引發的身體侵權糾紛案件,最終在法庭的調解下,以被告賠償原告注射費、朮後修復醫療費、律師費合計5.15萬元結案。
原標題:5年前在美容院接受微整形朮 松江一女子求美不成怒遞訴狀
黃某認為,小美無任何証据能夠証明其存在侵權行為,要求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無事實依据和法律依据。且小美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對張某的醫療美容資質進行必要的審查,未儘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對損害後果其自身存在一定過錯。
假醫生微整形
法庭審理認為,小美因張某注射骨粉及玻尿痠的行為而遭受的損傷是事實,呂某提供的部分修復手朮記錄、發票等証据可以証明其為此而支付的修復費用。但小美自身對損害後果是存在過錯的,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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